所属各系室:
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帮助新入职教师快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其教学能力、科研水平与师德素养,经学院研究决定,实施新教师帮扶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近一年入职我院且职称未评定,从事教学工作的新教师(见附件1)。
二、帮扶教师
我院全体银龄教师
三、帮扶内容与职责
(一)帮扶教师职责
教学指导:指导新教师熟悉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协助制定教学计划、设计教学方案;通过听课、评课、示范授课等方式,帮助新教师提升课堂教学组织能力、教学设计能力与教学方法运用能力;
科研引导:指导新教师梳理研究方向,协助撰写科研项目申报书、学术论文,推荐科研资源与合作平台,提升其科研创新能力;
职业规划:结合新教师特点,协助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传承优良师德师风;
日常帮扶:定期与新教师沟通交流,解答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每学年提交帮扶工作总结。
(二)新教师职责
主动向帮扶教师请教,积极参与教学研讨、科研交流等活动;认真落实帮扶计划,按要求完成教学实践、科研训练等任务;主动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与科研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
四、帮扶期限
帮扶周期为1 学年(自 2025 年 11月 3日至 2026年 8月 31日),期满后由学院组织考核。
五、考核与激励
(一)考核方式:帮扶期满后,由学院通过查阅帮扶档案、听课评价、师生座谈、查看新教师成长成果等方式,对帮扶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个等次;
(二)激励措施:考核结果为“优秀” 的帮扶教师,优先推荐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评选,并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中予以倾斜;考核不合格的,延长帮扶期限并重新安排帮扶教师。
六、工作要求
(一)各银龄教师需高度重视新教师帮扶工作,于学年末撰写工作述职,报学院备案;
(二)各银龄教师需制定个性化帮扶计划(见附件2),明确阶段目标与任务,确保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三)学院各系负责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定期跟踪帮扶进展,及时解决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