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各团支部推选2025年春季学期党员发展对象的通知
来源:商学院
作者:商学院
时间:2025-04-20

院属各团支部:

2025年春季学期党员发展对象推选工作已开始,为规范党员发展对象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1.思想积极,爱党、爱国,拥护党和国家各项大政方针:

(1)对党忠诚。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入党动机纯正、无功利思想、利益面前不为自己打算、不借入党捞好处、为集体和群众着想,不见利忘义、不损公肥私。

(2)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坚定。言行一致、敢讲真话、面对大是大非能够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进行斗争,在涉及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不暧昧、不消极躲避。

(3)严守纪律。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有社会公德。

(4)为民服务。关心集体,有较强的的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各项活动,能主动承担学校、学院、班级分配的各种任务,关心他人、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为学校学院发展贡献力量。

2.积极分子备案满一年;

3.已参加学校积极分子党课培训且拿到结业证书;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无挂科,前两学期平均成绩均在75分以上;

5.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推选范围

2022级、2023级各团支部

三、推选名额

每个团支部推选1人

四、推选时间

2025年4月21日--4月28日

五、推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同学由本人向团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商学院党员发展对象申请表》(附件1);

2.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期间严禁拉票贿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截止时间4月27日);

3.辅导员审核并报所属党支部备案(截止时间4月28日);

4.党支部审议并向学院党委提交备案报告(截止时间4月29日)。

审核/杨文晶